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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

咏新荷应诏

南北朝    
2023-02-03 11:12:30

作者沈约简介: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

咏新荷应诏原文:

勿言草卉贱,幸宅天池中。
微根才出浪,短干未摇风。
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

咏新荷应诏诗意:

不要说草卉贱,到住宅天池中。
微根才出浪,短干没摇风。
宁知道心里,蓄紫又含红!* 以上翻译来自百度翻译(AI),仅供参考

咏新荷应诏拼音:

wù yán cǎo huì jiàn, xìng zhái tiān chí zhōng.
勿言草卉贱,幸宅天池中。
wēi gēn cái chū làng, duǎn gàn wèi yáo fēng.
微根才出浪,短干未摇风。
níng zhī cùn xīn lǐ, xù zǐ fù hán hóng!
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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